宜兴市龙背山和团氿组团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世纪大桥改造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西北角照明亮化景观绿化工程桩基基础专业分包公告

来源: 本站 发布日期: 2025/5/12 15:52:46 浏览次数:2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龙背山和团氿组团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世纪大桥改造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西北角照明亮化景观绿化工程桩基基础专业分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氿南路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宜兴市龙背山和团氿组团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世纪大桥改造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西北角照明亮化景观绿化工程桩基基础专业分包;图纸设计内所有施工内容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要求;材料送检取得检测合格证明书(送检单位由甲方指定),相关资料手续齐全符合验收标准。

2.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4预算价:19.24万元;最小让利率:投标人结算让利率=城建让利率+投标报价让利率+考核让利率,最小投标报价让利率≥18%。

2.5质量标准:图纸设计内所有施工内容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要求;材料送检取得检测合格证明书(送检单位由甲方指定),相关资料手续齐全符合验收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3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12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6.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的单位须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宜兴市城建建设集团208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获取询价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附联系电话、邮箱)、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4年11月-2025年4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响应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4年11月-2025年4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④营业执照;⑤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⑥资质证书;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部分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7、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最终价款确定(最终价款:宜兴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标让利率+考核让利率进行让利审定后的价款),进度款支付按照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所产生的施工费用进行支付,无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在保障经过实名制验证的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款不超过合格工程量的60%(分包单位需提供合格工程量签证单),工程竣工验收且初审专业分包结算(分包单位需提供竣工结算)后付款不超过合格工程量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不超过审定金额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若审计期限晚于质保期,以较晚的日期为尾款支付节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312208936